SCRIBOS GmbH 交付条款
1. 适用范围
1.1 SCRIBOS-LB 适用于SCRIBOS GmbH(以下简称“SCRIBOS”)基于SCRIBOS 和商业客户(以下简称“客 户”)间的合同提供的交付物和服务(例如标签、安全标签、安全密封胶带、读取装置、相关咨询和执行服 务)(以下统称“交付物”)。客户和SCRIBOS 在下文中统称为“合同双方”,单称“合同一方”。各软件的相 应SCRIBOS 交付条款适用于软件交付物和服务(例如,SCRIBOS 的web 和app 解决方案)。
1.2 除非SCRIBOS 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否则SCRIBOS 交付条款的偏离条款不适用。
1.3 在持续维持业务关系的背景下,SCRIBOS-LB 同样适用于SCRIBOS 与客户间的未来业务,即便SCRIBOS 在签署合同时未曾明确指出合同涵盖SCRIBOS 交付条款,亦是如此。
1.4 任何合同修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 报价
2.1 交付质量描述完全以相应的技术规范("TS")为准。
2.2 对于涵盖在报价中的文件(例如示意图、图纸、计划、设计文件等),SCRIBOS 保留所有权和版权。
2.3 对于SCRIBOS 根据客户要求在报价期间进行的合同前履约行为(例如,设计开发、工艺品、样品等),SCRIBOS 将开具发票,即使合同双方之后未签署合同,亦是如此。
2.4 由SCRIBOS 提供的工具和打印资料属于SCRIBOS 的财产并由其占有,即使对此将对客户单独开具发票, 亦是如此。
2.5 SCRIBOS 的报价不具有约束力,仅应当理解为提交订单的要约。在SCRIBOS 未提供书面订单确认的情况 下,合同不得达成,合同达成时间不晚于SCRIBOS 交付/提供服务时,且应完全基于订单确认书和/或 SCRIBOS 交付条款的内容签署。
2.6 对于最终执行,仅以客户批准的最终校样和零件图纸为准。若按照客户的要求更改与原始订单相对应的最 终校样或图纸,客户将承担更改费用。
3. 交付条款、风险转移
3.1 交付条款为FCA SCRIBOS Heidelberg《202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付地点”)。
3.2 交货价格为以EUR(欧元)为单位的净价,价格中包含必要的包装、根据客户要求的额外包装成本,以及 在交货时适用的有效增值税,无其他扣除项。
3.3 对低于1000.00 欧元净价的交付量,SCRIBOS 有权收取50.00 欧元的最低数量附加费。
3.4 允许分批交付,除非客户不同意。
3.5 在交付地点交付时,风险转移给客户。此规定也适用于免费交付,或根据客户要求送货或取货的情况。若 客户要求送货,客户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例如运输费、保险费、关税)。
3.6 SCRIBOS 有权多交付或少交付最多10%。将按约定的价格开具发票。
3.7 仅在SCRIBOS 事先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客户将交付物出口到欧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4. 保留自行交付权利
若由于SCRIBOS 自身供应商未供货,或交付库存已耗尽,导致无法提供交付物,则SCRIBOS 有权以同等 质量和价格自行完成交付。若无法自行完成交付,SCRIBOS 可以解除合同。
5. 支付条款、抵销、扣留权
5.1 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否则SCRIBOS 的发票款应在30 天内支付,且不作任何扣除。
5.2 仅当反诉无争议或经由最终不可上诉判决确认时客户才可抵消反诉或行使扣留权。若交付时出现重大缺陷 (8.1)或所有权缺陷(9.1),客户的反诉权根据合同中第8.12 款规定不受影响。
5.3 若客户由于非现有资产、对账单有异议或公认信息或评级机构评定客户存在较高商业风险而延误付款、暂 停付款、申请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程序或拒绝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程序,或者有同样持续性原因表明 客户资不抵债,SCRIBOS 有权要求立即支付未到期的所有应收款,包括那些尚未到期的应收款。此外, SCRIBOS 有权根据预付款完成每次交付。
6. 交货期
6.1 遵守约定交货期的前提是及时收到客户提供的完整文件、必要的批准和许可文件(尤其是交付计划),及 客户遵守付款条款和其他义务(例如提前付款、分批付款义务)。若未及时满足这些条件,将相应延长 SCRIBOS 的交货期;若SCRIBOS 对延误交付负单独责任,则本规定不适用。交货期在客户检测期间(例 如打样、样品试验期间)中断。
6.2 若未遵守交货期要求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自然灾害、疫情、流行病、战时动员、战争、恐怖主义行为、计算机病毒、第三方对SCRIBOS 的IT 系统的其他攻击(在SCRIBOS 遵守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骚 乱、罢工、停工,及由于德国、美国和其他适用国家、欧盟或国际外贸法律的各项规定而导致的障碍、生 产故障或其他厂房运营中断、交通问题或SCRIBOS 不承担责任的类似事件(“不可抗力”),则适当延长 SCRIBOS 的交货期。若该等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超过60 个日历日,SCRIBOS 或客户有权全部或部分 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合同任一方均无权向另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 SCRIBOS 延误交付时,本规定同样适用。
6.3 若SCRIBOS 对延误交付承担责任,只要客户能够确实证明其因该等延误而受损,客户可就延误的每个完 整日历周索要0.5%的违约赔偿,但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因延误而无法按时交付客户使用的交付物部 分净价的5%。支付违约赔偿金的义务以客户证明其确实遭受了损害而非损害赔偿金额为前提。SCRIBOS 有权提供证据证明客户所遭受的损害较小或根本未受到损害。
6.4 客户因延误交付而产生的其他索赔权和补救权(尤其是因为间接损害或后果性损害、利润损失或生产损失 而提出的其他索赔权和补救权)不适用。若SCRIBOS 因故意或严重过失、或因死亡、身体伤害、健康损 害而应承担强制性责任,则此规定不适用。
6.5 客户因交付延误而提出的超出了在第6.3 款所列限额(履约或报销费用除外)的损害赔偿要求不适用,即 使在客户设定的任何交付期限到期之后,亦是如此。
6.6 只有当SCRIBOS 对延误交付承担独家责任,且在达到第6.3 款所列最高赔偿限额之后,客户为SCRIBOS 设定充分的交付期,在交付期内SCRIBOS 已供应了交付物且该等交付期已经到期时,客户才有权解除合 同。在此并未暗示对客户不利的举证责任变更。
6.7 在SCRIBOS 提出要求时,客户应在合理期限内宣布是因延误交货而解除合同或坚持交付。
7. 所有权保留
7.1 在SCRIBOS 在业务关系持续期间对客户享有的各项索赔权履行之前,交付物仍属于是SCRIBOS(“担保 货物”)的财产。客户不得损坏、更改、移除由SCRIBOS 粘贴的编号、标签、铭牌、公司和/或品牌名称以 及其他标识,或使其难以分辨。若SCRIBOS 享有的担保权价值超过所担保索赔权价值的10%以上, SCRIBOS 将按照客户要求,解除相应部分的担保权。SCRIBOS 有权选择将解除的担保权。
7.2 即使SCRIBOS 的部分索赔款纳入发票账款中且剩余款项已出具和受理,所有权保留依然有效,除非剩余 款项已结清。
7.3 在所有权保留期间,禁止客户将担保货物进行质押或将担保货物转为担保品。若与担保货物相关的任何第 三方扣押担保货物或进行其他行为或干预,客户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SCRIBOS。若已经证实了其合法权 益,客户必须立即向SCRIBOS 提供向第三方主张权利所需的信息,并向SCRIBOS 转交必要的文件。
7.4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允许客户转卖担保货物,条件是客户收到其买方的付款或客户担保货物的所有权,以确 保担保货物的所有权仅在买方对客户的付款义务履行后转移给该等买方。
7.5 若客户转卖担保货物,客户向SCRIBOS 转让其因转卖而对其买方享有的索款权利(包括增值税)(包括 任何担保权利和所有余款索要权利),无需作出任何其他特殊声明。若担保货物连同其他物品一同出售, 而未就担保货物约定单项价格,则客户应向SCRIBOS 与SCRIBOS 开具发票的担保货物价格相符的总价中 的相应比例部分金额。SCRIBOS 在此同意接受相应的转让。SCRIBOS 解除担保权的义务不受影响。
7.6 若客户出售作为实际保理一部分的应收款索赔权,则SCRIBOS 的应收款立即到期,并且客户将此时对保 收人享有的应收款转让给SCRIBOS,并且客户立即将其销售收入转交给SCRIBOS。SCRIBOS 在此接受该 等转让。
7.7 若客户违反其义务,特别是延期付款时,在客户纠正违约行为的合理期限到期后,SCRIBOS 有权解除合同 并收回担保货物;客户有义务向SCRIBOS 退还担保货物。在严重和/或最终拒绝履约的情况下,有关免于 指定期限的规定不受影响。
7.8 若客户违反其义务,特别是延期付款时,保留所有权和相关担保货物的收回不需要SCRIBOS 解除合同; 除非SCRIBOS 另行明确声明,否则上述行为或扣押担保货物的行为不视为解除合同。
7.9 允许客户对担保货物进行处理、转变形状、重组或将其与其他产品合并(“加工”)。加工是为SCRIBOS 进行的。客户应按照理智商人的谨慎原则,为SCRIBOS 保留由此而产生的新物品。新产品应视为担保货 物。
7.10 合同双方约定,若担保货物与不属于SCRIBOS 的其他货物一同加工,则在任何情况下,SCRIBOS 均有权 按照加工时新产品的价值享有所加工相应价值比例担保货物产生的相应比例新产品的共同所有权。新产品 应视为担保货物。
7.11 有关转让索赔权的规定也适用于新产品。但对于所加工的担保货物,仅在SCRIBOS 已开具发票的金额范 围内,转让才有效。
7.12 在SCRIBOS 撤销之前,客户有权从转卖中收取任何未收的应收款。若因重要原因,特别是由于非现有资 产、对账单有异议或公认信息或评级机构评定客户存在较高商业风险而延误付款、暂停付款、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或重组程序或拒绝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程序,或者有同样持续性原因表明客户资不抵债 SCRIBOS 有权撤销客户收取担保货物应收款的权利。此外,在事先警告之后,SCRIBOS 有权在遵守合理 期限的前提下披露担保转让、使用已转让的应收款,并要求客户向其买方披露担保转让的情况。SCRIBOS 解除担保权的义务不受影响。
8. 对严重缺陷的质量保证
8.1 若交付物在风险转移时未达到相应TS 的质量要求(以下简称“严重缺陷”)时,SCRIBOS 应自行决定在诉 讼时效内免费维修或免费提供替代品(以下简称“补充履约”)。
8.2 SCRIBOS 的交付物质量在相应TS 中最终确定。对于TS 中未特别提及的与质量和特征相关的严重缺陷, SCRIBOS 不承担责任。客户自行负责检查交付物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若客户要求实施进一步测试,且测 试不符合相应TS 的要求,则对此必须另行书面约定,并由客户支付费用。
8.3 客户就严重缺陷向SCRIBOS 提出的索赔请求的时效期限为交付后12 个月。若因并非SCRIBOS 方面负责 的原因而导致延误向客户交付,则时效期限最迟在客户接收到SCRIBOS 通知已准备好发货的通知后18 个 月到期。本规定不适用于SCRIBOS 因故意或严重过失、死亡、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或在欺诈性隐瞒严重 缺陷以及不符合品质保证而承担的责任。有关时效暂停或重新计算时效的法律规定不受影响。
8.4 SCRIBOS 的补充履约不会开始新的时效期限。
8.5 客户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严重缺陷通知SCRIBOS。严重缺陷通知中包括与相应交付数据有关的信息(例如订 单确认编号、发票号、卷号、图像)。
8.6 若客户并未为SCRIBOS 提供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补充履约的机会,则SCRIBOS 将豁免承担严重缺陷的责任。
8.7 若补充履约失败,客户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交付物的相应价格。
8.8 在以下情况下,不享有严重缺陷索赔权:与约定质量间存在轻微偏差、轻微的使用障碍、自然磨损,或在 风险转移后由于不当或粗心搬运、过度使用、生产设施或操作人员不合适而出现的损坏,或合同未规定的 特殊外部影响因素。对于彩色印刷,轻微的颜色偏差不视为严重缺陷。
8.9 若由于之后向交付地点以外的地点交货而导致费用增加,则客户不得因补充履约所需的费用而提出索赔请 求,尤其是运输费、路费、劳力费和材料成本。
8.10 因严重缺陷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在第 10 条中作出最终规定。
8.11 客户因严重缺陷对SCRIBOS 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或第8 条或第10 条所规定索赔之外的其他索赔不适用。 客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8.12 若收到严重缺陷通知,客户可暂扣与严重缺陷货物部分相对应比例的金额。但,客户仅可在严重缺陷通知 符合第8.5 款所述要求的情况下方可扣留货物。若客户的严重缺陷的索赔权已经过期,则客户无权扣留货 款。若严重缺陷通知不合理,SCRIBOS 有权要求客户向SCRIBOS 报销所产生的费用。
9. 对所有权缺陷的质量保证
9.1 除非另有约定,SCRIBOS 在交付地点所在国家提供交付物时,不附带第三方工业产权和版权和/或其他第 三方权利(“第三方权利”)。若因按照合同规定使用交付物侵犯了第三方权利,导致第三方对客户提出合 理索赔(以下简称“所有权缺陷”),SCRIBOS 应在第8.3 款所述的规定时效期限内对客户承担以下责任。
9.2 若按照第9.1 款规定承担责任,SCRIBOS 将自行选择并自行承担费用获得交付物的使用权,对交付物进行 修改,使交付物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或对交付物进行更换。若SCRIBOS 在合理条件下无法实现此要求, 客户有权解除合同或减少价格。第8.6 款中的规定相应适用。
9.3 第9.2 款所述义务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客户立即以书面形式向SCRIBOS 告知第三方主张行使的索赔权,且 其不承认侵权,且SCRIBOS 保留采取所有保护措施与和解谈判的权利。若客户为减少损害赔偿或为其他 重要原因而停止使用交付物,客户将向第三方指出,暂停使用不代表承认侵犯第三方权利。
9.4 若客户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行为负责,则客户的索赔权不适用。
9.5 若由于客户的特殊要求、SCRIBOS 无法预见的交付物的使用,或交付物被客户修改,或与并非由 SCRIBOS 提供的产品一同使用而导致侵犯第三方权利,则客户的索赔权不适用。
9.6 此外,第8 条的规定相应适用于所有权缺陷。
9.7 因所有权缺陷而造成的损害索赔权在第10 条中作出最终规定。
9.8 客户因所有权缺陷而对SCRIBOS 享有的除第9 条或第10 条所述索赔权之外的任何其他索赔权不适用。客 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10. 其他责任、损害赔偿
10.1 除非在SCRIBOS 交付条款(包括以下规定)中另有规定,否则SCRIBOS 将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违反合同和 非合同性义务的责任。
10.2 SCRIBOS 尽其所知提供应用指南或其他建议,此并不构成SCRIBOS 向客户作出损害赔偿的任何责任。客 户不能因此而免除自行对交付物预期用途进行检查的义务。若SCRIBOS 已经知晓客户的预计用途,则本 规定同样适用。
10.3 在以下情况下,无论基于何种法律基础,SCRIBOS 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出现故意或严重过失,
- 出现死亡、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
- 未遵守品质保证,
- 欺诈性隐瞒严重缺陷或所有权缺陷,
- 客户根据适用强制性产品责任法规(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提出索赔,或
- 因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可纠正)所造成的损害(该等义务的履行是确保妥善执行合同且合同另一方可 基于该等义务的履行行事)。若由于疏忽(严重疏忽除外)而违反重要合同义务,该等责任仅限于对 可预见的、典型的损害的赔偿。
10.4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客户无权向SCRIBOS 提出损害索赔要求。
10.5 第10 条规定的责任限制也适用于违约行为可归因于SCRIBOS 的人员违反义务的情况(例如,SCRIBOS 的 雇员、人员和其他代理人的个人责任),但不适用于法定代表和高管的个人责任。
10.6 根据第10 条,基于严重缺陷或所有权缺陷而提出的损害索赔期限为交付后12 个月,除非根据第10.3 款产 生了责任。
10.7 在此未暗示对客户不利的举证责任变更。
11. 无法履约、合同调整
11.1 若交付物的供应无法实现,客户有权提出损害索赔,除非SCRIBOS 对无法交付情况不承担责任。客户提 出损失或损害索赔的权利以因无法交付而无法用于客户预期用途的交付物净价的10%为限。若SCRIBOS 因故意或严重过失或死亡、身体伤害、健康损害而需要承担强制责任,则本限制规定不适用。在此未暗示 对客户不利的举证责任变更。客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11.2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显著改变了交付物的商业意义或内容,或对SCRIBOS 的业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将根 据诚信原则对合同进行适当调整。若该等调整在经济上不合理,则SCRIBOS 拥有解除合同权。SCRIBOS 将在发现事件的后果之后立即通知客户行使合同解除权,即使最初即与客户约定延长交付时间,亦是如此。
12. 客户供应品;服务
12.1 若客户使用和转移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图案、设计图、企业标志、商标、垫片或压纹工具、样品、草图和类 似设计元素(“以下简称“客户供应品””)—无论采用何种传输介质,客户将产生相应的责任。客户还应特 别负责掌握复制所订购印刷版本的法定权限。对于该等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相应索赔,客户应立即对 SCRIBOS 作出赔偿,保证SCRIBOS 不因此而受到伤害。
12.2 客户自费将其供应品交付至交付地点。客户承担其供应品的储存、维护、修理和处置费用。
12.3 客户应合理支持SCRIBOS 提供订购服务。支持服务包括提供与相应服务相关的信息或经验。若客户未能 满足此要求,SCRIBOS 可能无法以约定的质量、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报酬提供服务。
12.4 与SCRIBOS 服务相关的所有财产权,尤其是所提供服务的版权,归SCRIBOS 所有。
12.5 SCRIBOS 向客户授予依照合同使用服务所需的使用权。
12.6 若客户计划向第三方授予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权,必须事先获得SCRIBOS 的明确同意。
13. 保密性
13.1 在未征得另一方的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合同各方不得将其从另一方处获取到的信息、知识、模板,包 括示意图、图纸、计划、设计资料(以下简称“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本规定不适用于在接收时公众普遍 已知的信息,或接收方已经获知且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或之后由已经依法掌握且拥有合法披露权限 的第三方转交的信息,或接收方在不使用披露方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自行开发的信息。若合同未授予,接收 方应毫不延误地交回所收到的信息。接收方的保留权不适用。
13.2 第13.1 款所定义的第三方不视为SCRIBOS 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及SCRIBOS 委托履行合同的人或公司,前 提是其有义务以同等方式对信息进行保密。
13.3 在未获得合同另一方的事先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任一方不得将其从另一方处接收的信息用于双方 合同范围之外的目的。
13.4 保密义务从信息接收时开始生效,在业务关系终止5 年后终止。
14. 转让
只有在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合同项下的索赔权或权利。本规定不适用于金钱性索赔权。
15. 企业社会责任
15.1 作为KURZ 集团的成员,SCRIBOS 承诺将遵守《KURZ 商业行为准则》。
15.2 客户确认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客户不得容忍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贿赂,病应尊重员工基本权利,禁用童工 和强迫劳力。此外,公司还应对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并应确保公平的薪酬和合理的工作时间,遵守 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并尽力要求其供应商遵守该等原则。
16. 适用法律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实体法独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1980 年4 月11 日颁布)不 适用。
17. 司法管辖地
本合同唯一司法管辖地为德国纽伦堡。
SCRIBOS GmbH 交付条款(以下简称“SCRIBOS 交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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